根据《河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防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冀财非税〔2023〕1号),现将霸州市职成教育总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公示如下: 一、收费项目:
中等职业学校学费
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国家开放大学收费 二、收费标准:
中等职业学校学费;2300元/生/年 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;300元/住宿生/学年
国家开放大学收费:每学分的收费标准为:专科升本科文经类80元,理工类85元;专科文经类55元,理工类60元。 三、收费主体:霸州市职成教育总校
四、计量单位:每生每年 每住宿生每学年 每生每学分
五、收费依据:《河北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委关于调整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的通知》冀价费字[1999]12号、《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、霸州市财政局关于霸州市职成教育总校住宿费标准的通知》霸发改价格[2021]140号、《省财政厅、物价局、教育厅关于我省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开放教育收费问题的通知》冀财规[2000]36号
六、收费范围:全日制在校生、在校住宿生、函授生
七、收费对象:全日制在校生、在校住宿生、函授生
八、征收方式: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,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、网银、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。
九、减免规定:根据《财教[2012]376号》、《冀教材[2017]2号》文件,减免全日制在校生学费、建档立卡学生住宿费。
十、监督举报电话:0316-7236997
2023年3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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